天津北方網訊:"執行合同"是衡量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之一。區人民法院對標"執行合同"指標,不斷深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與實踐,在縮減解決商業糾紛的時間、降低解決商業糾紛的成本、延伸司法職能等方面,提出如下具體舉措。
一、在縮減解決商業糾紛的時間方面:一是持續加強審限管理。嚴格執行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關于審理期限的規定,全面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審限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,提高審限意識,明確工作標準,最大限度縮短案件審理時間;二是嚴格執行審判流程標準。持續強化各審判流程的節點掌控,確保案件審判程序嚴謹、規范,進一步縮短辦案時間,防止案件久拖不決,最大限度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;三是加大"分調裁審"工作力度。擴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,推進案件繁簡分流、快慢分道。完善專業化審判機制,實現類案集約審、難案精細審,全面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。
二、在降低解決商業糾紛的成本方面:一是深入推進網上立案、跨域立案、電子訴訟服務全覆蓋,深化"移動微法院"建設和應用,提高智慧服務水平,為涉訴企業提供更為便利的司法服務;二是提高送達工作集約化水平。通過社會化專業服務平臺進行一體式集約化送達,提高電子送達、電話送達等集約化送達率,節約送達時間和成本;三是完善執行案款管理機制。運用"一案一賬戶"案款管理系統,簡化案款發放操作流程。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監督管理職能,對案款發放節點及時預警、及時提醒、及時督促,確保案款發放及時準確。
三、在延伸司法職能方面:一是加強與企業的溝通交流。定期深入包聯企業,及時了解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,提供與訴訟業務相關的法律指導,提升企業的風險防控能力。二是加大司法建議工作力度。針對在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、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,及時提出司法建議,幫助企業規范內部治理,預防法律風險;三是加大司法宣傳工作力度。開設"營商環境"專欄,充分發揮新媒體優勢,擴寬宣傳的廣度和深度。豐富宣傳方式,通過開展講座、解答法律問題、邀請企業代表旁聽庭審等方式強化法治宣傳。(津云新聞編輯張澤)